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关于征集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18-09-18 15:55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的要求,加快推进科技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团体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科技装备及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满足市场、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商会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成功注册,获得自主制定和发布团体标准的资质,标准编号为T/QLKZSH。根据《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商会将开展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团体标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申报商会团体标准项目应当紧密围绕科技装备行业发展需要,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及时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商会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范,制定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标准选题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避免同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重复、雷同或矛盾,体现标准的适用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三)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对标准制定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标准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标准应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四)商会团体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凡申报立项的项目,经审定发布后,由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管理。
(五)团体标准制定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负责筹措。
(六)已立项的标准项目,由全联科技装备业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审定。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提出立项申请的企业应如实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并将《立项申请书》、《申报说明》等电子版(1份)材料,报送至商会秘书处。
(二)标准立项审查。商会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和立项工作(立项审核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担)。
(三)申报时间。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是商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可由企业随时提出,商会标准化办公室将根据企业提出的标准立项申请适时组织审查工作,并制定和发布团体标准制定计划。
四、联系方式
单 位: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号楼1001
邮 编:100846
联 系 人:王子衿
联系电话:010-68200080
邮 箱:kjzbshhyb@cst168.bj.cn
附件:
1、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2、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团体标准申报说明
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