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门集中回应中小企业账款拖欠痛点硬核举措为中小企现金流保驾护航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一直是广大基层企业从业者高度关注的难题。不少在企业工作的网民,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务院 我来说”栏目留言,集中反映大型企业付款周期漫长、故意拖延验收结算、滥用商业汇票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突出问题。近日,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司局,结合国办 9 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网民集中反映的回款难题,作出详细官方回应,推出一系列实打实的清欠举措。
一、整治大型企业模糊账期起算节点、拖延验收或结算、滥用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行为
不少中小企业都遭遇过这样的困境:项目早已完工,却迟迟等不到甲方组织竣工验收。有小型企业负责人反映,承揽某大型公司施工项目竣工两年多,对方不断找理由推迟验收,工程款因此一直无法结算。究其根源,不少行业缺少统一、明确的结算支付规则,部分大型企业利用自身市场优势,刻意模糊账期起算节点,拖延验收、延后结算,或是大量使用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人为拉长账期,让下游中小企业资金被长期占用,经营压力陡增。
对此,《通知》提出,各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加快完善本行业结算支付相关规定,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账期起算节点、账款支付方式与流程、货物服务检验验收/工程竣工结算标准和时限、最长付款期限。相关要求将纳入合同示范文本,补齐行业结算管理的空白。一方面给大型企业支付账款划定清晰红线,另一方面也让中小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就能清楚回款时间、回款方式,减少后续纠纷。
二、压减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至 6 个月
针对大家诟病已久的超长应收账款电子凭证问题,政策划定硬性约束。有建设企业负责人反馈,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用 3 年期电子凭证结算,到期无法兑付还持续延期,资金长期无法回笼。部分核心企业甚至借开立长期电子凭证拖延付款,再通过自家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出现“两头吃”的现象。新规明确,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 6 个月,电子凭证平台不得新开立超过 6 个月期限的凭证;银行、商业保理机构,也不得为超期电子凭证提供融资。相关部门还将监测过度使用商票、电子凭证的大企业,督促压降相关业务规模,严禁强制中小企业到其关联保理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融资。
三、央企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这项要作为一条“硬杠杠”落实好
央企作为产业链龙头,被要求率先垂范:中央企业对中小企业必须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央企需要在合同中落实付款四项关键要素,严格管控商票与电子凭证使用,禁止开具超过 6 个月的票证。如果大型企业总包央企项目,央企需要在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必须及时向分包付款,保持同等现金支付比例,防止拖欠压力层层传导到下游小微分包企业。
四、中小企业遇到拖欠问题可通过这些渠道投诉
很多中小企业还反映,被拖欠账款后不知道去哪里投诉,部
分投诉诉求也难以落地。官方明确了多条正规维权渠道:中小企遭遇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央企拖欠货款、工程款、服务费。
1.可以通过工信部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提
交问题,网址:https://sme-dj.miit.gov.cn/#/page/portal
2.各央企官网均开设投诉入口,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欠款投诉平台二维码:

一系列制度性清欠举措落地,从合同源头、支付工具、龙头企业责任、维权渠道多维度发力,以破解中小企业回款难,减轻企业资金负担,从而稳定产业链上下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