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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技装备业商会沁山律师事务所代表中国企业赢得一起国际仲裁案

2020-05-2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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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重庆市科技装备业商会会员单位沁山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沙特阿拉伯王国某企业集团(以下称“沙特S公司”)与中国某生物技术企业(以下称“中国Y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申请人沙特S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作为被申请人一方代理人,沁山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团队不仅厘清了双方当事人长达七年未解的交易关系,并准确找到反击痛点,为客户避免了逾千万元违约损失,在与“全球四大”之一旗下某律师机构的仲裁攻防战中取得全面胜利。

2012年,沙特S公司就其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境内的制药厂项目与中国Y公司达成合作。2015年6月24日,双方进一步就采购制药设备订立《销售合同》。这本可以是一次合作共赢的跨境投资机会,但事实上制药厂项目推进却极为缓慢,与此相关的《销售合同》也履行不畅。2019年2月4日,正值国内春节,中国Y公司收到了来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沙特S公司在仲裁申请书中认为中国Y公司至今仍未装船的行为严重违约,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Y公司返还已付货款和双倍定金,案涉金额折换人民币逾千万元。

若机械理解合同条款,作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中国Y公司在合同签订后近四年仍未装船发货,甚是不妥,沙特S公司的仲裁申请有的放矢。但双方此次合作复杂漫长,绝非如沙特S公司仲裁申请书中所描述那般简单。接到通知后,中国Y公司迅即联系沁山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法律支持。

沁山律师事务所收到中国Y公司提供的基础资料后,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团队,对案件争议进行初步分析。被申请人中国Y公司表示,本案销售合同是以制药厂项目下的双方持续合作为基础,销售合同约定多有不明之处,在实际履行中,双方通过邮件不断就合作细节进行磋商、修正、敲定。但双方合作期间往来邮件非常庞杂,哪怕涉及对合同条款较为重大的更改,也未发送任何有公司印鉴的函件、未签订任何补充协议。

在此情形下,团队责任律师立刻决定:第一,立即提起延期举证申请,以保障程序性权利。第二,扩大证据收集的范围,将双方自制药厂项目合作以来逾七年期间形成的数千封往来邮件悉数纳入证据收集分析范围,以更好地理解销售合同订立的背景、目的以及履行情况。第三,团队律师分工负责,采取案件讨论会、模拟仲裁庭等多种方式汇集团队智慧协同办案。在证据上,每名成员都需全面熟悉邮件,并对邮件划分阶段,在各自提炼并汇总争议点和可能存在的抗辩点后,对邮件分别进行分区锁定,再交叉审阅,以保证不遗漏任何一封关键邮件,不疏漏任意一点抗辩可能。在法律关系上,团队律师对汇总的抗辩点多次对抗演练分析,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挖掘和论证,从证据这一“形式”深入到法律关系是否变化这一“本质”。通过对证据的归纳串联,双方争议的事实及诉辩焦点逐一明朗,随之形成的答辩思路、代理意见亦渐次脉络清晰。

2019年5月24日,本案开庭。针对沙特S公司提出的主张,沁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凭借确凿的事实和有力的证据从容应对,在质证、辩论和总结陈词各个环节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观点的有效输出。当天庭审结束,参加旁听的中国Y公司负责人对沁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的庭审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

2020年3月6日,恰逢接受委托一年之际,沁山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不仅沙特S公司的仲裁请求被全数驳回,仲裁庭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认定上与沁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意见也基本一致。此案的胜利,正体现了专业的力量,延续了沁山律师事务所在商事仲裁领域的卓越表现。“专于心,技进乎道”,当一以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