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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关键重点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

2017-04-08 17:34

积极推进关键重点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处理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区分好主次先后、轻重缓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水平的跃升。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提出了到2020年重点领域融合取得重大进展的目标。这既是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实践抓手,也是引领性的重大战略部署。“十三五”时期,要以军事需求为牵引,进行周密部署、整体规划,明确主攻方向,积极推进关键重点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

  一、推进基础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

  (一)积极推进具有重要国防意义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配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中西部交通战备的要求,重点加强中西部交通不发达地区的铁路和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沟通各战区的战略战役交通网,持续推进边海防和口岸公路建设;在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路段,建设军用飞机应急起降跑道和相应设施;充分依托高速公路网、快速铁路网、海上运输通道、高等级航道和航空网络,统筹加强交通战备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沿海沿江码头建设兼顾军用装卸功能、铁路军运设施扩能配套建设、完善部队重点机动通道网、铁路水路装卸地域连接道路建设、新造民船和机场改扩、新建贯彻国防要求等,满足部队多方式机动作战和演练的需要;结合实际需要,选择部分民用机场兼顾军事需求,改革空域管理体制,建立动态管理、灵活使用机制,逐步推进低空空域开放;加强军地在资源、信息、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协作,建设全国性的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交通运输领域信息资源军地共建共享共用;依托大型对物流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供应链、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开发和建设军民兼容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

  (二)推进测绘、气象、综合防护等基础领域的军地统筹

  创新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优化军地测绘的专业分工,进一步推动建立多手段融合、多功能互补的测绘卫星体系,形成军地优势互补的格局。在气象观测、预报预警、支撑保障、信息共享等方面,构建标准统一、分工清晰、资源共享的技术体系与业务系统。调整优化军地气象整体布局,集中军地科技力量,提升国家气象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统一布局、军地共建共享国家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强化航空航天、武器装备试验等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建立军民兼容的综合气象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军地综合气象观测业务体制,健全海洋及边境地区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装备协同保障机制。此外,还要继续推动空间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电磁频谱、时间频率、空间情报、核应急和安全等重大设施的军地统筹建设。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重要民生防护体系和防空阵地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人防指挥、防护工程、物资储备工程建设,完善防空防灾警报系统,不断提升人防工程的综合防护能力。

  (三)加快国家基础数据开放共享的进程

  适应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要求,打通军地信息的横向共享渠道,推进军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业务协同,在此基础上形成国家大数据仓库。需要借助国家大数据平台,整合强化军地情报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军事情报信息处理能力,从而实时获取、交换和使用数字化信息,通过提高战场态势感知能力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加强战斗效能。充分利用军用和民用信息安全资源,建设军地统一的信息安全应急响应系统,一旦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响应、处理和恢复,使各种文件数据和网络系统能够及时恢复工作,确保军用数据安全。加强大数据技术的军地合作,采用新的组织形式与管理方法,利用军工企业的技术、人才与设备优势,联合地方科研机构、企业集团和高等院校等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软科学研究中心等,积极开展双边或多边技术协作,逐步形成一大批产学研一体化的大数据技术科研平台。

  (四)将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融入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中

  在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明确规定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方向和重点,特别是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的发展时要充分考虑国防需求,推进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体系与军队战场布局、战场设施建设的有机融合,把“市场”与“战场”统一起来。各区域在制定铁路、港口、机场以及光缆、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时,不仅在考虑经济发展需要,而且应当充分考虑军事和作战需要,尽可能把军事需求体现在中长期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做到规划一方、受益双方,建设一点,辐射一面。

  二、积极推进海洋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

  (一)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与维护海上军事安全的有机融合

  适应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需求,统筹海洋开发与海上维权行动,加强重要方向海洋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推动军民共建共享,加强海上维权力量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军民兼用的海洋环境监测与服务保障、相关设施等手段建设。统筹军地涉海力量和资源,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保障建设和海洋监管,实现开发海洋和维护海权的有机统一。从维权和维稳相统一的高度,重点推进南海开发,组织实施屯海戍疆和海岛开发,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有效维护海洋权益。统筹兼顾军地海洋水下信息需求,重点建设近岸、近海相衔接的海底观测及水下目标监视系统,加强海监等海上执法力量建设,完善海上防卫和维权行动协调机制,提高海洋综合管控能力。继续推进军民兼用海洋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深远海调查与海洋环境服务保障、大洋航路海洋环境调查与研究,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水平。加强“数字海洋”等海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在海流、海浪、潮汐、海水温盐及气象等海洋动力环境信息、海上及水下目标侦测信息方面,深化信息资源军地共享共用,为海洋环境预报、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行政执法、海上联合军事行动及海洋科学技术研究提供信息情报保障与服务。

  (二)推进海上目标信息的军地共享

  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推动军队与国家海洋、海事、渔政、海监等部门海上重要目标信息的相互开放共享,实现军地涉海部门之间信息融合、态势共享和通信互联互通。加强海上维权执法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军警民联合的海上维权斗争指挥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卫星、岸基和舰载雷达建设,加快建设军民兼容的海洋环境保障体系、海底观测及水下目标监视系统,加强军队与地方在观测数据、信息产品以及特情信息上的融合共享,为海上维权、海洋减灾等提供情报保障。

  (三)将海上战场建设深深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

  兼顾军地需求,搞好边远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加强对沿海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岛屿开发与海上战场建设的统筹规划,推进海上战场布局和国防设施建设与国家生产力总体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的有机融合。搞好海上战场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将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海洋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和海上战场建设规划等有机统筹起来,在战略目标、资源配置、技术形态、动员能力等方面实现协调。另外,还要建立完善沿海及岛屿军事征用和补偿的有关法规,按照对外开放区、非对外开放区和军事管理区三个层次,对沿海地区和岛屿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军事设施的保护力度。坚持寓军于民、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地方交通行业的资源优势以及储备的各类交通战备物资,以提高运输、修理、防护、建设能力为目标,不断完善海上战场装备与物资结构,优化海上战场物资储备布局,逐步建立种类齐全、功能配套的储备物资库,为完成海上战场建设和保障任务提供可靠的物资支撑。

  三、积极推进太空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

  (一)推动卫星资源的军地统筹和开放共享

  围绕卫星功能统筹、地面系统统筹、数据资源开放等内容,加强国家空间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力量,完善军地数据共享、解密降密等政策和机制。按照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思路,着眼充分利用现有卫星应用资源,兼顾国家战略预警体系建设和太空作战的需要,加强军民融合的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应用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卫星应用产业从试验应用型向业务服务型转变,基本建成长期可靠、稳定运行、布局合理、军民共享的空间信息应用基础设施,实现地面系统的整合和天基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构建军民兼容的卫星遥感综合应用服务体系

  统筹协调行业、地方和军队遥感卫星及地面应用系统的发展,促进军民两用地面设施布局的完善和遥感数据资源的整合,加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数据的共享和应用,构建卫星遥感数据综合处理与应用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依托卫星及地面应用资源,建设海洋动力环境卫星监测网,形成军民共用的海洋动力环境卫星监测及应用体系。支持多种遥感卫星的数据处理、产品开发与运营服务,积极开展遥感数据的综合示范应用,推进空间对地、对海监测信息系统资源军地共享。

  (三)构建军民共用的卫星导航应用服务平台

  大力发展基于“北斗”导航系统的移动位置运营服务平台和高精度定位增强系统,建设卫星导航基础数据系统、卫星导航综合应用服务系统、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推动北斗导航在交通、通信、金融、电力等重点领域的常态化应用,形成军民共用的卫星导航应用服务平台,实现覆盖全面、应用广泛、军民兼容、平战结合、效益显著的北斗导航应用产业化。积极探索基于民用天基通信系统的军民两用发展模式,在民用天基通信系统建设基础上,发展军民两用共享的模式探索和研究。

  四、积极推进网信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

  (一)加强光纤和无线网信资源的军民共享

  总体思路是光纤网络通信采用军民共建分纤或分波方式共用,无线网络通过特殊网络接口和加密机制实现军民共享共用。围绕实现自主创新、可控可信的目标,统筹军地资源,构建军民一体化的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研发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芯片和基础软件;加强国家网络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强化军地网络资源和信息共享,为国家网络空间的防护、监测和预警提供保障,提高空间战略预警和积极防御能力;依托公众网络增强军用网络设施的安全可靠、应急响应和动态恢复能力,利用关键技术研发成果提升军用信息网络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性,为军队遂行日常战备、训练演习和非战争军事行动适当预置接入和信道资源。

  (二)完善军地网信资源共享、应急组织调度的体制

  机制统一规划军地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构建军民共用的国家光缆网,加快推进覆盖全球的军民卫星通信系统建设,推动短波、超短波应急无线通信系统军民共享共用,依托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加快专用移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依托地方政务内网和电信企业资源合建国防动员计算机网络,实现战时动员、应急处突等指挥信息军地互联互通。采取引进、融合、改造等方式,把高清电视会议、移动宽带传输、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于作战指挥,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三)完善网信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基本载体

  将网信应用与服务作为推动网信军民融合的基本载体,将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北斗系统、物联网、后勤和装备保障等军民共用信息系统建设作为重点,加大北斗系统在交通、通信、金融、电力、公安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在重点车站、码头、机场、口岸等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中心,构建军民兼容的物联网基础设施;开展军民各领域频谱需求预测、仿真分析、论证评估、检测认证,通过系统集成和网络互联,整合国家和军队的频谱感知网系,补充建设边海防和空中、海上监测手段,形成以数据融合处理为核心、地面系统为骨干、空中海上为延伸、信息基础设施为依托的军民一体、无缝链接、高度融合的立体频谱感知网系;通过创建集规划决策、态势融合、数据共享、联合管控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商平台,建设统一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指挥信息中心,实现军地频谱管理政策的统一会商、资源的统一规划、力量的统一调配、网系的统一调度、信息的融合分发。

  五、积极推进应急和公共安全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

  (一)统筹推进军地应急力量建设健

  全军地应急行动协调机制,推进军队应急指挥机构与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互联互通及信息共享,将国防动员应急力量纳入国家应急力量体系统筹建设使用,提高协同应对能力。适度调整军队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结构,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核生化环境监测和应急救援、空降医疗等专业队伍和设备器材建设;适度拓展军地现有训练设施功能,改善军地应急力量训练条件;加强国防动员与国家应急体系的衔接,充分发挥国防动员力量的应急作用,建立健全点面结合、通专结合的经济动员军地应急分级响应机制,增强国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

  (二)统筹加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

  优化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仓库和军队后勤仓库空间布局,在主要战略方向和靠近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多发地的交通枢纽地区,建设一批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及重要物资应急储备基地和物流中心,提高军地联合应急供应保障能力。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储备物资收储动用轮换机制,在主要战略方向、自然灾害频发地和交通枢纽地区建设一批军民融合应急储备基地,兼顾应急和作战需求。

  (三)统筹军地应急和公共安全领域的能力建设

  统筹推进军地核安全科研试验、核材料核武器核设施监管处置能力建设,以及核医学救援、核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相关训练设施建设。依托国家和地方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建成系统编组信息支援保障、海上侦察救助、战略投送、高新武器装备维修等预备役部队,统筹推进军地应急与公共安全领域的能力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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