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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五位一体”装备科研生产体系

2016-11-08 10:34

关于加快构建“五位一体”装备科研生产体系,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一、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军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创新能力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军建设发展和战斗力提升的突出矛盾。从总体上看,装备建设科技创新基础还不牢,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仍是重大“短板”,多数核心产业大而不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同世界军事强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装备建设质量效益不高近年来,我军装备质量水平隐现下滑苗头。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使用中,质量问题呈现综合性、多发性特征,对装备建设、任务遂行、战备训练都造成了不可低估的影响。同时,重大型号研制项目普遍存在“拖(进度)、降(指标)、涨(经费)”现象,有的情况还相当严重;装备订购价格大幅超出目标价格的情形也时有发生,装备建设效费比还不够高。

  三是军工集团要素生产率亟待提升目前,我军装备建设资源的主体都投向了军工集团。根据我们的测算,2015年,我国十大军工集团人均营业收入仅占美国五大军工巨头的40%,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仍然显著;而反映单位资产盈利能力的资产回报率仅为美国五大军工巨头的26%,与国内领先企业相比也有明显差距。

  上述矛盾问题,主要是由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管理等资源要素在各类主体间配置不合理、流动不畅造成的。一方面,装备建设资源很难向民用部门合理流动,利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军民科研生产力量间未能形成有效协同机制,军品科研生产活动“封闭化”“孤岛化”和“碎片化”倾向还比较突出。要从根本上扭转局面,必须真正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要求,关键是打破军民分割的二元结构、优化配置装备建设资源、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前提是准确把握各自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中的定位。

  二、准确把握五支力量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中的定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形成了五支力量,即军工集团、军队科研单位、中国科学院、高等院校,以及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民用科研生产单位。它们各具特点、各有所长,都应成为装备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下面简要分析这五支力量的优势及其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中的定位。

  (一)军工集团:系统集成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的中坚力量

  我军工集团,经党和人民军队亲手缔造培养,持续改革,不断发展壮大。经过几十年建设,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军工体系,积累了大量资产、人才和技术资源,是我军装备建设“正面战场”的主力军,承担了绝大多数武器装备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任务,为构建独立自主的装备体系、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我国十大军工集团总资产规模合计3.9万亿元,营业收入合计2.4万亿元,约占我国当年GDP的3.6%,大多数军工集团都已跻身世界500强行列。在军民融合大背景下,军工集团应充分发挥自身在系统集成创新和军工核心技术方面的优势,积极吸纳民用领域最新创新成果,推动军工行业间协同创新,进一步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创新绩效。

(二)军队科研单位:需求牵引和鉴定把关的主要依托

  军队科研单位是一支非常特殊的力量,主要围绕需求论证、项目监管、试验评估、转化应用和特色研究“五项基本职能”开展工作,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在“五项基本职能”中,需求论证是重中之重。新形势下,要更加注重军事需求分解和体系建设要求,坚持以体系贡献率作为全寿命周期内评价装备的根本标准。在完成好需求论证任务的同时,军队科研单位还要在机关指导下,具体组织开展装备需求的分解、降密、发布、解读,以及有关技术成果、技术机遇的响应、收集、消化、引进,充分发挥军地间“桥梁纽带”的作用,为参与装备科研生产的各类主体提供引导和服务,这也是目前亟待加强的一个方面。此外,军队科研单位的另一项重要职能是支撑开展装备试验鉴定工作,主要是从技术上筹划指导研制试验、作战试验和在役考核,在装备全寿命各关键环节起到监督把关作用。近期,军队科研单位围绕上述努力方向开展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未来应力求形成稳定运行的制度机制。

  (三)中国科学院:主攻世界科技前沿的“国家队”

中科院作为中国特色的国家级科研机构,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实力很强,是我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依托,被称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院共有12个分院、100多家科研院所、3所大学,正式职工和在学研究生合计12万余人,其中包括300余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项目首席科学家,1000余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0余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物理、化学、材料科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地球科学等学科整体水平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因此,充分发挥中科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创新优势,对于解决我军装备科研基础薄弱、原始创新和科技源头供给不足的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高等院校:原始创新的重要源头

  高校在原始创新方面的实力很强,拥有学科门类齐全、人才资源丰富、对外交往便利三大优势。目前全国共有2800多所高校,教职员工200多万人,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3500余万人,居世界第一。经“985工程”“211工程”以及特色学科项目等平台拉动,我国高校部分学科已跻身世界一流行列。根据英国QS全球教育集团发布的“2016年世界大学排名”,我国内地有24所高校进入了世界500强,其中7所高校科研实力跻身世界百强。高校比较擅长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在产生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方面表现十分活跃。近年来,我国高校科学研究开始更加注重满足国家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需求,同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了新技术转移转化的效率。此外,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不少高校师生依靠科技资源投身创业,成为新兴技术领域初创企业的重要源头。因此,装备科研应尽快改变目前发挥高校科研力量作用不够的局面,充分利用好这样一支规模庞大、充满活力的创新大军,有效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五)民用科研生产单位:装备科研生产的生力军

  从世界范围看,各军事大国积极推动非传统军工企业参与装备科研生产,都是看中了它们在成本和创新方面的良好表现。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通过民用市场充分竞争,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民用科研生产单位逐渐形成了灵活的体制机制、较快的反应速度、主动的服务意识和低廉的产品成本,它们参与装备科研生产,有效促进提升了装备市场各类主体的竞争意识和装备建设的质量效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中的许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不少技术领域独树一帜,对于装备研制项目在关键点上取得突破十分有益,有的企业甚至蕴含着颠覆性创新的可能。此外,民用科研生产单位还有着很强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日益成为我们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因此,民用科研生产单位作为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中的一支生力军,应当受到军队和军工的充分重视,要在加强引导和管控的前提下,让他们充分释放潜能、服务装备建设。

  三、完善有利于加快形成“五位一体”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生态环境

  (一)加强总体层次竞争强化总体单位开放动力

  根据前期推行竞争的实践及国际经验,我们发现,只有总体层次存在适度竞争,总体单位才会真正有动力向全社会开放,装备建设资源也才会有更多的机会流动到民用部门。为此,应多管齐下加强总体层次竞争。一是加强军工总体单位间的竞争,推动跨行业开展竞争;二是鼓励通过“参军”发展壮大起来的民用科研生产单位,参与总体层次竞争;三是进一步放宽准入,既要“放小”也要“放大”,适度引入军工行业外的大企业(例如三一重工、中兴通讯)参与总体层次竞争。

  (二)推动各支力量加强相互间的协同

  着眼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推动各支力量打破壁垒开展深度合作,着力解决装备科研生产中的“孤岛”现象,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要素的活力。一是鼓励骨干军工企业主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承担行业共性技术研发重大项目;二是鼓励优势互补的企业组队参与项目竞争;三是引导科研院所与高校加强合作,联合承担科研任务。

  (三)转变装备技术创新单一投入模式

  目前,我军装备技术创新仍未摆脱中央财政资金“包打天下”的单一投入模式,不适应高新技术发展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应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创新和改进政策支持方式,发展和完善政策性金融工具,探索风险投资等手段,促进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有力支持重点产业技术发展、中小微企业创新和技术改造,更好发挥装备建设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四)搭建完善高效的军民融合服务体系

  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核心机制,是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独立作出决策,政府和军队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完善规则、提供优质服务、加强过程监管。应搭建完善高效的军民融合服务体系,重点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面向各类主体做好需求信息发布、政策标准解读、技术转移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创新要素的高效流动和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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