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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咨询服务中心章程

2019-09-23 10: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咨询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的非盈利机构,旨在引导更多优势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加深会员企业对“民参军”政策法规、军事需求的理解,正确把握国防科技的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为会员企业提供“民参军”精准咨询服务;通过整合会员企业优质资源,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及配套的部分领域逐步构建系统性能力,提升会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推动军民融合战略深度发展做贡献。 

第二条 咨询服务中心在商会理事会领导下,在商会秘书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

(一)根据商会理事会及秘书处的要求,为商会及秘书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当好商会的“智脑”和“外脑”。

(二)根据会员企业需求,为会员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开展精准咨询服务,提供政策解读、需求对接、技术路线与产品规划、营销策略、人才建设、投融资等方面的解决方案。

(三)根据商会要求,为会员企业提供培训、产品推介和展示、考察调研等服务。

(四)承担商会专家委员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完成商会理事会及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组织和运行

第三条 咨询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四条 咨询服务中心同时承担商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具体承办专家委员会的日常保障工作。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兼任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咨询服务中心在商会秘书处指导下独立运行,逐步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初期,暂依托一家具有咨询资质的公司开展有偿服务工作;待工作机制健全后,以咨询服务中心为纽带,联合商会内具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构建咨询服务“集团”,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提供个性化咨询、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等精准服务。

第三章  管理和经费

第六条 咨询服务中心暂与商会秘书处合署办公。

第七条 咨询服务中心遵守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管理规定、保密规则等相关制度。

第八条 维护商会形象,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咨询服务中心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第九条 咨询服务中心的办公等消耗性费用,从其依托的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则收取的项目咨询服务费中支出。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章程作为咨询服务中心运行制度,经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9年9月16日起施行。